有不少史实和技术错误,比如:法官誓约只需签字,并没有举手宣誓环节,最后也没有“上帝其助我”(So help me, God)。为避嫌疑,中方法官梅汝璈和检察官向哲濬不会见面,不可能在小酒馆里讨论法庭策略。法庭秩序出了问题,敲棰喊“肃静”(Order)的不应是庭长,而是法庭执行官(Marshal of the Court)。根据梅汝璈的描述,美籍首席检察官季楠绝不是如电影里描述的正义化身。东京审判一票难求,只有被告家属才有权全程旁听,电影中的普通日本人熊一不太可能连续旁听关键场次审判。法庭驻地一楼楼梯前的日英双语标牌“进駐軍專用”(For Military Personals Only),应为Personnel。